企业等级: | 普通会员 |
经营模式: | 商业服务 |
所在地区: | 湖北 武汉 |
联系卖家: | 肖总 先生 |
手机号码: | 13387539223 |
公司官网: | www.hbnsr.com |
公司地址: | 武汉市江岸区江大路30号 |
发布时间:2020-02-12 03:56:27
敏于行是一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智能财税服务的公司,主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记账、报税、工商、***一体化的智能SaaS财税服务解决方案。
二、将《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26号)第七条第二项修改为:“(二)有相应的设施、设备”。
三、删除《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30号)第六条第三项。
四、删除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41号)附件二“检测机构资质1标准”的第1条第1项。
五、将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49号)第九条第二项中的“注册资本总额”修改为“认缴出资总额”。删除第七项。
将第十条第1项中的“注册资本总额”修改为“认缴出资总额”。删除第六项。
删除第十三条第四项中的“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”。
六、删除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54号)第九条第五项。
敏于行是一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智能财税服务的公司,主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记账、报税、工商、***一体化的智能SaaS财税服务解决方案。
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。
《暂定资质1证书》有效期1年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《暂定资质1证书》有效期,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。
自领取《暂定资质1证书》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,房地产资质***公司,《暂定资质1证书》有效期不得延长。
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《暂定资质1证书》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。
第八条 申请《暂定资质1证书》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。
第九条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、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、技术人员总数。
敏于行是一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智能财税服务的公司,主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记账、报税、工商、***一体化的智能SaaS财税服务解决方案。
1.1.3 企业工程业绩
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,工程质量合格。
(1)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18-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;
(2)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80-100 米(不含)的构筑物工程 2 项;
(3)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2 万-3 万平方米(不含)的单体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 2 项;
(4)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(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)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-30 米(不含)(或钢结构单跨 30-36 米(不含))的建筑工程 2 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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